close
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近來國內疫情嚴峻,本土確診案例不斷攀升,國內醫療量能吃緊,為了緩解醫療量能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(27)日宣布「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」,指揮官陳時中表示,隔離治療之無症狀或輕症個案,同時符合下列二項條件,無須採檢即可解除隔離治療,並由衛生單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,續進行7天居家隔離,二項條件分別為退燒至少1天,且症狀緩解;且距發病日已達10天(無症狀者,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)。


陳時中提醒,符合上述解除隔離治療條件者,自醫院或集中檢疫場所返家,不得搭乘大眾運輸。


至於隔離治療個案,陳時中指出,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,得解除隔離治療,並由衛生單位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,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,三項條件分別為退燒至少1天,且症狀緩解;距發病日已達10天(無症狀者,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);1次呼吸道檢體(採一套口咽或鼻咽拭子即可)檢驗SARS-CoV-2 RT-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≥30。



文章出自: https://n.yam.com/Article/20210527203054







離婚證人台北離婚證人新竹離婚證人彰化離婚證人高雄離婚見證人







遺囑見證人結婚證人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a4632418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